负责招生工作竟向考生家长索要钱财,近日,上海一所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主任朱某、主管顾某被南汇区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,缓刑一年九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缓刑一年六个月。
2007年七、八月间,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朱某,利用招生录取工作的职务便利,在为学院招收考生过程中,伙同顾某在将考生田某、陈某招录进学院的过程中,通过中间人介绍,分别向两名考生的家长索要人民币3万元和2万元。事后,朱某分得人民币3.5万元,顾某分得人民币1.5万元。
同年11月,朱某、顾某在有关组织查询时主动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;案发后,朱某、顾某已经退缴了全部犯罪所得。故法院作出上述从轻判决。